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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积极支持长春市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的通知
2020-09-12 16:27  

长春市2011年成功创建文明城市以来,已连续三届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。为助力长春市再获殊荣,更好地展现吉林外国语大学师生的良好风貌,努力践行公民道德建设要求,自觉遵守《长春市市民文明公约》,发扬吉外精神,在创城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,特向全体师生提出如下倡议:

1.带头营造创建氛围。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栏、电子屏、学校网站、两微一端,特别是各类微信群等,开展长春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公益宣传,提高广大师生对长春市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、支持率、参与率和满意率。

2.带头遵守交通秩序。做到不闯红灯、不乱穿马路、不乱停车、不翻越护栏。停车时不堵占消防通道,不占用公交专用停车泊位,不占用车行道、人行道。

3.带头维护公共环境。保持校园环境卫生,美化、绿化校园环境。主动清理户外张贴物,随手捡拾垃圾,从自身做起,不随地吐痰、不损坏公物、不乱涂乱画,不随意堆放建筑垃圾、建筑材料、旧家具、废物杂物,践行垃圾分类。

4.带头开展创建活动。深入开展文明餐桌、文明旅游、文明祭祀、文明上网活动,主动参与整治环境、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。

5.带头配合入户调查。教职工发挥带头作用,动员家人亲属,带动街坊邻居,热情配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组入户调查,文明待客、礼貌待人、客观回答,为长春市文明城市创建做出积极贡献。

 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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